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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适龄婚育妇女及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南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南昌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对计生工作的目标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粮食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子,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领导重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按照“四严”(严查、严管、严治、严处)要求,严格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单位职责
(一)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新机制
全系统上下认识一致,思想统一、责任明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计生联络员负责职责范围具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抓计生工作与抓业务工作并举,抓业务检查与抓计生职责分工落实同步,确保生育管理职责分工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齐抓共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为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局成立了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局属单位落实生育综合治理职责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局属单位也相应成立计生领导小组。
二是规范管理,抓好责任制到位。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局属单位再把责任管理延伸到其下属企业,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难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治理。
面对粮食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寻找差距,拟定措施,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力争在三个方面求得新的突破。
1、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利用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婚育新风和新型生育文化,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使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掌握程度达到99%以上,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实现育龄群众生育意愿价值取向的转变,达到转变婚育观念的目的。
2、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拓展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树立良好的舆论宣传导向。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及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等政策法规。
3、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把计划生育与员工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开展计划生育与帮助企业员工改善生活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活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及个案奖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在常规工作和重点、难点工作以及个案工作中,实行奖略大于罚的策略,从而调动干部群众紧抓计划生育不放松的积极性。在全系统制定开展各项普惠、优惠措施,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职工实施照顾、优先、优惠的具体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支出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三)严抓考核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对局属单位日常计生工作的考核调查。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置,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评选先进或个人任职、调动、晋级等方面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
二00九年三月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