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根水副市长)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2013年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贯彻落实7月15日上午召开的全省2013年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启动今年早稻最低价收购预案的具体工作。会上,市粮食局、省农发行营业部就做好今年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各县区就今年早稻收购准备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落实措施,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 深刻认识启动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安则国安”这是对中国地少人多这个特定国情的粮食安全重要性的概括。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购销工作,把解决吃饭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鼓励下,如: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补贴、取消农业税等,我市粮食生产喜获“十连丰”。增产增收是所有粮农的愿望,但是,自去年10月份以来,国际粮价持续下跌,受低价进口大米冲击,国内粮价也持续下跌。目前,我市零星上市的新早稻收购价大约在120元/百斤左右,远低于国家确定今年的早稻最低收购价132元/百斤。即使是120/百斤折算成大米价为190元/百斤,早米价远高于进口晚米价180元/百斤。“谷贱伤农”,必然会挫伤粮农的种粮积极性,势必影响下年的粮食生产,从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为解决当前粮价低迷的实际,省委、省政府已向国务院报告,在江西启动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这对粮农来说是件大好事。按目前收购价格与最低收购价测算,每百斤早稻农户增收12元,按总产量20亿斤,商品量占60%计算,全市粮农增收将达到1.4亿元左右。各级政府、各委托收购企业一定要按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做好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二、严格执行早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今年国家规定达到国标三等质量即水分13.5%,杂质1%的新稻最低收购价为132元/百斤,在7月16日至9月30日期间内做到应收尽收,不得拒收、限收和压级压价,对水分、杂质超标未达到收购质量标准的,要引导农民整晒达到质量标准。因此,各委托收购企业必须把握政策执行的两个方面,一是收购价必须是132/百斤(入仓价),并在预案启动期间要毫不动摇的执行。粮食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必须严格监管,做好执法检查,发现压级压价的,限收拒收的,打白条的要严格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二是质量标准必须是国标三等的新粮。各委托收购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收购质量不达标粮。三是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告之粮农国家花那么多钱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粮农也要把合格粮食卖给国家,不要把去年的陈粮混入新粮,或未达标粮卖给国家。
三、 强化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收购安全
由于今年早稻收购市场低迷,粮食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意愿不强,加上去年少部分粮农误判春节后粮价会上涨,未及时售粮造成还有少部分晚稻滞留在手中。因此,早稻最低收购价启动后,粮农会急于把粮食卖给国家,加上原则上一个乡镇只设一个收购库点,可能形成售粮的车水马龙。目前正处暑期,收购任务十分繁重,收购安全十分艰巨。因此,各收购企业务必强化收购工作服务质量和收购安全。一是要抓紧落实收购仓容及器材。据统计全市现有空仓容14亿斤,其中8亿斤仓容基本可使用,另有近6亿斤的老仓需维修后方可使用,预计国有企业最低收购价收购量在8亿斤左右,基本能满足早稻收购需要。但县区之间和乡镇之间不平衡,有的地方可能会仓容偏紧。因此各收购企业要加快腾仓并容工作。同时各县区政府也要帮助收购企业加快“危仓老库”的维修,也是为启动晚稻最低收购价做好准备。二是确保收购资金足额供应不断档。农发行营业部要按省行的统一部署,及时向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收购企业提供足额的收购资金和费用贷款,并给予一定的预付铺底资金,做到不断档、不拖欠,确保不打“白条”。三是切实提高收购工作的服务质量。各收购库点要按照“五真”,即真情、真粮、真价、真秤、真钞的要求,做到“六有”服务,推行验质、过磅、入库、结算“一站式”服务,减少粮农售粮时间。四是确保收购安全。暑期高温,安全第一。主要是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同时要确保收购、储存器材设施和人身安全,特别要确保收购资金安全。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虽然早稻最低收购价责任主体是中储粮江西分公司,但惠及的是本地区的粮农,也是县区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因此,必须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及时协调解决好收购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县区财政要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器材购置和粮仓的维修。姚木根副省长和省粮食局熊根泉局长已赶赴北京,向财政部、发改委、粮食局争取“旧仓老库”维修资金。争取到了国家财政资金也是需要地方财政予以配套。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正确的宣传解读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特别是对收购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收购期限等方面解读清楚,正确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售粮,要吸取去年晚稻惜售的教训,在收购期限内售粮,过期只能自己负责。一定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物价部门要监测早稻收购价格变化情况,监督检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农业部门要负责了解各地执行最收购价政策情况,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检查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和储粮安全等情况;农发行要负责及时足额安排、拨付执行早稻最低收购价所需的贷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各委托收购点要按照中储粮江西分公司的要求,对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早籼稻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确保不出问题。
同志们,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事关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确保早稻收得进、储得下、质量优、管得好,为实现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