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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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24
关于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大讨论活动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粮字【2017】21号)的安排,为更好地推进我市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展开,把大讨论活动与我市粮食实际有效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迎接省局督查的各项工作,经市局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全市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学习十九大精神并将贯穿于大讨论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国家及省局的工作部署,创新方式,以“严、细、活、实”的工作作风对全市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督导,确保大讨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下旬至活动结束(具体时间由督办指导组确定)
三、督查对象
1、各县(区)粮食局
2、局属各单位
四、督查方式
督办指导组主要采取深入各县(区)粮食局和局属各企业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各县(区)、各单位大讨论活动的动员部署、学习研讨等活动开展和落实情况。
五、督查内容
1、本县(区)、本单位粮食行业大讨论活动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周密细致,突出重点,操作性强。
2、本县(区)、本单位是否召开了动员大会,是否成立了工作机构,是否建立了大讨论活动领导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工作亮点和查摆问题等大讨论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
3、本县(区)、本单位开展活动好的作法、意见建议及针对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是否制定出有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思路和重点发展方向。
请各县(区)局和局属各单位提前做好大讨论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和阶段性工作小结。
特此通知。
附件:大讨论活动督导安排表
2017年10月19日
大讨论活动督导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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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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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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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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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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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绿叶、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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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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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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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省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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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友、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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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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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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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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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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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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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新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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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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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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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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